日前,樂山市五通橋區紀委監委對五通橋區福利院原工作人員王永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永妮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規參與套取、分配單位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 王永妮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五通橋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永妮開除黨籍處分;由五通橋區福利院解除與王永妮的勞動關系;由五通橋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